盐城港控股集团绿色生态港口能源规划编制服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 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标段划分:盐城港控股集团绿色生态港口能源规划编制服务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信息如下: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控制价 (万元) |
盐城港控股集团绿色生态港口能源规划编制服务 |
本项目为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下辖港口的绿色生态港口能源规划。项目对标“江苏省绿色港口评价指标体系”,服从“美丽港口”总体规划要求,先研究总体能源规划方案;在此基础上以大丰港区、亭湖港区为试点,研究符合“绿色生态港口”发展目标的能源建设实施方案。重点从港区的用能分析、电网建设、光伏建设(包括大丰港区规划的华丰农场西20万千瓦光伏的消纳分析)、风电建设、储能系统、汽车及船舶电动化建设、分布式能源和智能微网建设等方面着手调研论证,编制符合盐城港能源绿色生态发展的规划报告。根据绿色生态港现状与评价、绿色生态港口建设的形势和需求分析、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包括优化港口供电、低碳经济、供水、供气等功能布局、推广绿色能源利用、节能型装备与设施、优化生产工艺和组织管理及大气质量、垃圾污水处理、防风抑尘、环境污染防治等),提出“十四五”盐城港集团绿色生态港口重点建设项目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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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名称:盐城港控股集团绿色生态港口能源规划编制服务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服 务 期: 50日历天(2021年4月30日前提交规划报告初稿,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审查后,2021年5月15日前提交正式报告。)
5. 资金来源:自筹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承担本项目招标内容能力的独立法人。
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能源类规划报告编制类似业绩,投标时须提供业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信誉要求:
7.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7.2、投标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3月8日至 2021年3月1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4楼)报名并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时下列材料:(1)单位介绍信(或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2)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复印件;(5)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注: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2020年8月(含8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符合招标公告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以上资料带可识别二维码的复印件或彩色打印件视同原件。
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元)
五、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六、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江苏盐城港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大丰区大丰港国际商务大厦2206室
联系人:吕总 联系电话:051583555363
(2)招标代理:江苏建友兴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丰区黄海东路28号(恒达世纪新城18幢4楼)
联系人:单钰锋 联系电话:18761249196
(3)招标采购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15-8188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