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港集团自备集装箱订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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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盐城港集团自备集装箱订制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人为江苏盐城港集装箱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盐城港集团自备集装箱订制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20英尺集装箱普柜200个,包括集装箱的设计、制造、企业LOGO涂装、运输交付等,共一个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采购项目供货及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

3)投标人应具有CCS中国船级社认可的集装箱工厂认可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须具有2018年1月1日起签订的单项金额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的类似业绩(投标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合同复印件及发票复印件为准,外币合同可仅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

6)投标人须满足年产值达到10亿元、产量达到14万TEU(投标时提供达到相关指标的证明材料)。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在本次招标公告在华体会平台(中国)(/)上发布。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3月192021年3月23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六、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江苏盐城港集装箱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华邦东厦18楼。

联系人:杨海波、李根

联系电话:15705110898、18248773846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紫薇国际广场C座7楼7005。

联系人:施克磊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15895111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