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港完善相关手续办理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 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标段划分:建湖港完善相关手续办理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标段信息如下: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控制价(万元) |
建湖港完善相关手续办理竣工验收报告项目 |
根据建湖港港区现状和现有法规要求,对建湖港南港区、北港区和办公楼进行收集现有资料、补办相关资料及手续等完成建湖港竣工事宜,并取得竣工验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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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名称:建湖港完善相关手续办理竣工验收报告项目。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服务期:70日历天(签订合同后40日历天内,提供除安全、消防、职业卫生、环保、档案专项验收以外全部资料。待专项资料齐全后,30日历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报告)。
5.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4月20日;具体由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6. 资金来源:自筹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履行本项目招标内容能力的独立法人。
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投标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4月1日至 2021年4月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注: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2020年9月(含9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注: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担任本项目投标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
五、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六、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七、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华体会平台(中国)(/)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盐城市建湖港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超 联系电话: 15365656666
(2)招标代理: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克磊 联系电话:15895111919
(3)招标采购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0515-81880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