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港大丰港区散货码头分公司皮带机采购聚氨酯清扫器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 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且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盐城港大丰港区散货码头分公司皮带机采购聚氨酯清扫器项目。
2、项目标段划分:盐城港大丰港区散货码头分公司皮带机采购聚氨酯清扫器项目共为1个标段,标段信息如下: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及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
盐城港大丰港区散货码头分公司皮带机采购聚氨酯清扫器项目 |
采购一级清扫器、二级清扫器,主要包含但不限于盐城港大丰港区散货码头分公司皮带机采购聚氨酯清扫器项目涉及到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含所有主设备、配套设备、主体及辅材、备品备件等)的设计、制造、运输、保管、保险、装卸、现场安装、调试、验收交付、直至甲方签发验收合格证书为止的一切内容以及售后服务等伴随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需求。 |
人民币22.2万元 |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供货期:接到招标人书面供货通知后30日历天完成所有货物采购及安装。
5、供货地点:盐城港大丰港区散货码头。
6、资金来源:自筹。
7、质保期:整机质保一年,易损件刀片质保6个月。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商。
2、投标人自2019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承担过类似清扫器的生产(销售)业绩。
3、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满足招标需求中一级清扫器的技术参数(聚氨酯清扫器刀片断裂伸长率、聚氨酯清扫器阿克隆磨耗)的第三方检测报告。
4、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须均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注:若相关文件检验不通过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且投标人已经支付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信誉要求:
8.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8.2投标人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8.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8.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22年9月23日至 2022年9月2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自行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紫薇国际广场C座7楼;联系电话:0515-88200706、18705110288(微信同号)】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受理。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通过邮件快递(顺丰)的方式寄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邮件快递前要充分考虑投标文件提交(递交,下同)截止时间,做好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安排。若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视作投标人未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邮寄地点: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人民南路紫薇国际广场C座7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联系人(收件人):尤鸿望、赵莹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13407500183
2、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截止时间:2022年10月8日18时00分,逾期提交的文件拒绝接受。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9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本项目开标采取不见面开标(腾讯会议),投标人开标时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当日,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在任意地点加入会议,会议号:717-758-957,直接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各投标人自行准备相关硬件设备,确保网络畅通,音响保持正常使用状态。投标人不得因未能观看到视频直播对开标会议提出质疑。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六、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七、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大丰海港港口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盐城港大丰港区散货码头
项目负责人:汪洋 联系电话:18262863345
2、招标代理: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人民南路紫薇国际广场C座7楼
联系人:尤鸿望、赵莹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13407500183
3、招标采购联系人:周敏 联系电话:0515-8188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