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港经济开发区S329省道东南侧口岸楼(包括港务局综合楼、海运楼及门卫室)残余价值拆除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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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港经济开发区S329省道东南侧口岸楼(包括港务局综合楼、海运楼及门卫室)残余价值拆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苏盐城港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项目投标。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射阳港经济开发区S329省道东南侧口岸楼(包括港务局综合楼、海运楼及门卫室)残余价值拆除项目。

2、工程规模:项目建设范围位于射阳港经济开发区S329省道东南侧口岸楼,面积合计约为2636.19㎡(其中港务局综合楼面积约为2357.51㎡,海运楼面积约为249.44㎡,门卫室面积约为29.24㎡) 的拆除及附属设施残余价值。具体规模请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3、工程地点:射阳港经济开发区S329省道东南侧口岸楼。

4、施工要求

(1)中标单位必须接受现场地块房屋征收责任单位的随时调度,确保移交当日开始拆除(最迟次日起开始拆除),按规定工期内将地面上建、构筑物拆除至自然地坪(地表以下不得挖掘),净地交付,并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清运完毕建筑垃圾。(注意:拆除的建筑垃圾和残渣全部清理出房屋征收红线范围,且不得就地平整和掩埋)。

(2)安全文件施工基本要求:符合《JGJ147-201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拆除设备齐全,上报主管部门拆除方案详细,拆除平面图应符合实际,项目组织机构健全,施工前应做好警示标志,相关标牌及铁皮围挡防护应到位,投标前应仔细勘察现场,报价时考虑所有影响拆除因素。

(3)中标单位在房屋拆除过程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及上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拆除房屋扬尘防治工作,并提供照片、录像等相关证明资料。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

7、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和挂靠投标。

8、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六、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投标人向招标人缴纳残值回收金额,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设置最低报价为:人民币68569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最低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须自行现场勘察标的物现状后,自主报价。拆除后的所有建筑材料归中标人所有。

3、投标人需考虑完成本项目拆除工作所须交纳的各项费用,房屋拆除过程中,发生的人工、机械、垃圾清运、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一切潜在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一次性报价(报价只需精确到分,即**.**元),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税金等所有关于报价方面的相关因素,中标单位应考虑如果在拆除过程中对不在本次拆除范围内的项目产生破坏(或损坏),应负责维修并恢复原状。

5、投标单位报价时需考虑工期、建筑垃圾清运和机械台班等费用;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实施房屋拆除作业,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6、中标人如不能按招标人要求工期的拆除房屋,造成工期延误,招标人视延误情况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

七、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设置最低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最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最高价中标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大至小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最高报价出现相同时,由招标人现场抽签确定中标人。

八、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装于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上注明金额、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保证金现场缴纳至招标人处,开标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按时缴纳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将不能获得投标资格。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中标后,甲方及时通知乙方缴纳保证金并签订合同,中标人需向招标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若第一中标人未按时交纳保证金的,视同放弃中标,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也可以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九、付款方式

工程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付合同价款的100%,然后方可进场施工。

十、招标文件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3年4月22日~2023年4月30日18:00时前(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及领取人身份证到江苏盐城港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小海南路44号(国贸中心2309室),联系人:高磊,联系号码:15251066987)现场或网上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4日上午9:30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小海南路44号(国贸中心2522室)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注:本项目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人员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上述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或未携带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十二、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盐城港射阳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格非     联系电话:173005194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盐城港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高   磊    联系电话:15251066987

电子邮箱:43966174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