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盐城港建湖港开发有限公司就建湖港区正面吊加装集装箱超偏载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建湖港区正面吊加装集装箱超偏载设备项目。
2、工程地点:盐城市建湖区。
3、招标规模:本项目一套设备造价约9.96万元。
4、招标控制价:9.96万元。
5、招标内容及范围:建湖港区正面吊加装集装箱超偏载设备项目,具体技术参数详见集装箱超偏载设备(吊具电子秤)技术说明。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5、工期:20日历天。
6、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电子测量仪器制造或销售;传感器制造或销售;集装箱吊具电子秤制造或销售;起重机电子秤制造或销售;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销售等。
2、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5.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2业绩要求:提供3个类似的签定合同扫描件。
5.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近1年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项目投标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四、报名登记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于2024年6月 21日9:00前凭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招标邮箱(邮箱:2898500750@qq.com)报名登记并领取相应资料。未报名登记的单位招标人有权拒收该单位的报价文件。
五、报价文件应提供的相关材料
1.封面;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函;
5.业绩成果文件;
6.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7.有效的国家桥门起重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相关检验合格证与设备部件相关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8.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
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网上查询资料加盖公章)
六、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及要求
1、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6 月 21日 17 时(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提交方式及要求:投标人通过邮件快递(邮政、顺丰)的方式将密封的报价文件寄送至指定地点(地址:盐城市亭湖区新界村四组新洋站水上服务区,联系人:孙祥霞,联系电话:15861932739),投标人邮件快递前要充分考虑投标截止时间,做好标书递交的时间安排。若招标人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人的报价文件,一律视作投标人未递交报价文件。
七、付款方式:
(1)发货前支付合同价的30%。安装并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20日内,支付至合同款的的95%;余款合同额的5%作为质保金。
(3)质保期满(质保期执行2年),设备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不计利息)。
注:本价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承包人须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以上付款进度,无任何利息补偿。
八、组织评审
对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进行评审,确定1名中标单位。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盐城港建湖港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会议室
项目联系人:孙祥霞 联系电话:15861932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