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盐城市城南物流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就盐城南物流园铁路专用线1号线及物流大道下穿新长铁路防洪评价影响报告书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南物流园铁路专用线1号线及物流大道下穿新长铁路防洪评价影响报告书编制服务。
2、工程地点: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
3、招标规模:①新建铁路专用线及其配套工程(新建集装箱作业区、小汽车作业区等),与大丰站接轨,新建铁路约3km;
②新建下穿通道及其配套,下穿铁路车站道路约 0.8km。
4、最高投标限价:28.3万元。
5、招标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与防洪评价相关的水文及河道断面等相关资料采购及测量;编制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组织并参与防洪评价报告的专家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送审稿并编制正式批复稿,并取得水利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具体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执行)。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调整的权利。
5、工期:招标人提供资料齐全后60日历天内完成相关报告及方案的编制并报送主管部门进行评审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具体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执行)。
6、质量标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导则(试行)》以及《防洪标准》的相关要求,且通过项目所在地相关审批部门技术的审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从2024年0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4、投标人近3年(2021年8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合同金额达14万元及以上的防洪评价影响报告书编制服务项目,须提供合同原件。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被江苏盐城市城南物流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2)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5、6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登记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报名的申请人2024年8月20日至 2024年8月2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邮箱946160194@qq.com,在线或现场领取招标文件。未报名登记的单位招标人有权拒收该单位的投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六、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要求
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9:0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盐城市城南物流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会议室301。
3、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及要求:现场递交。若招标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一律视作投标人未递交投标文件。
七、付款方式:
1.防洪评价影响报告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含区级及市级)的批复文件(具体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执行)并经发包人确认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
2.移交全部档案资料,并按相关审计要求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注:本项目服务费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结算,合同计税税率为6%,乙方须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票税率低于6% 部分的差额甲方结算时予以扣除】。如遇政策性文件变化,税金按实调整,不含税价格不予调整。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江苏盐城市城南物流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振兴北路8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361605560
2、招标代理:远瓴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区人民中路188号飞驰新天地广场2幢2712室)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15895199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