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港口首艘“港口+板块”合建拖轮“烟港拖28”正式投用

  • 发布时间:2021-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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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山东港口烟台港首艘具备溢油回收和消防功能的新型多功能大马力全回转拖轮“烟港拖28”轮在芝罘湾港区3A泊位完成交接,标志着山东港口第一艘“港口集团+板块集团”合作建造的拖轮正式投入使用,为烟台港与板块兄弟加速融合发展树立崭新标杆,为烟台港精准发力生产经营体制“六大结构调整”提供先行范本,对持续升级港口船舶服务保障能力,丰富拓展烟台海域船舶消防环保服务功能,有力维护海上交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烟台港与装备集团深入落实山东港口“六个融合”发展要求的生动实践,“烟港拖28”轮由烟台港轮驳公司委托山东港口装备集团日照港船机工业有限公司设计建造,船舶总长41米,型宽12米,型深5.5米,设计航速14.5节,配备两台3000HP新泻主机和滑差离合器全回转舵桨,在复杂海况下可灵活调整姿态,实现海上360°自由旋转,可有效应对当前抵港船舶超大型化发展趋势。

与普通拖轮相比,“烟港拖28”轮同时配备污油回收处理和海上消防功能,收油能力双侧150立方每小时,消防能力达到FiFi1级能力,多项技术均处于国际先进行列,可满足烟台港海域及周围海域大部分顶推拖带、消防应急、海洋环保、抢险救援等任务需求,在极大增强烟台港船舶服务保障能力同时,为营造安全高效稳定的口岸营商环境提供一流装备保障。

2021年以来,烟台港持续搭建升级 “一五八六”整体改革架构,将“一个工程、五大建设、八大改革”与“六大结构调整”高度契合,拉开了以“六大结构调整”为重点内容的生产经营体制改革序幕。对照“六大结构调整”之一的“调整优化港口资产结构”要求,烟台港与金控集团船舶服务公司密切合作,携手加大对无效、低效资产的盘活力度,通过山东省港口集团市场化运作平台对烟台港所属船舶“烟港拖17”轮和“供水2号”轮进行有偿转让,圆满完成山东港口首单内部船舶交易服务业务,最终成交价格较评估价溢价178%,成功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照“六大结构调整”之一的“调整优化生产资料要素配置结构”要求,烟台港与装备集团日照港船机工业有限公司合作建造新型多功能大马力全回转拖轮,有序推进老旧设备的升级换代,进一步优化生产要素配置,实现设备使用效率与服务质量的双提升。后续,烟台港将与金控、装备板块持续加大合作力度,进一步拍卖处置4条老旧拖轮,再建2艘新型全回转拖轮,有序推进船舶设备的更新换代。

(华体会平台自中国港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