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款港口安责险在宁波面世

  • 发布时间:2023-12-04
  • 浏览数:3024

11月30日,宁波推出全国首款针对港口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下称“安责险”)——“甬港安”及配套事故预防服务规范,填补了当前我国港口领域无专业安责险和事故预防服务规范的空白。

“甬港安”是由宁波交通运输局牵头研发,面向宁波港口企业的具有公益性和强制性的保险产品。按照相关规定,“甬港安”目前先在港口客运和危货领域开展试点,未来逐步在港口普货领域推广。

安责险区别于一般的保险,从更大的范围和更高的标准惠及广大安全生产从业人员,有利于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经营和行业稳定,是具有公益属性和强制性的保险。2021年9月1日施行的新《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但关于安责险的配套法规和制度还不够健全,交通领域的配套暂时空白。

交通运输行业属于国家规定的八大高危行业之一,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险的重点领域。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国内港口企业大多数投保了安责险,但由于缺乏行业配套制度和技术服务标准指导,现有港口安责险未能发挥应有作用。

与当前市场上的安责险不同,“甬港安”针对港口客运、危货、普货等港口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特点,将企业细分为油气化工、集装箱、客运、普货等九大类,并赋予相应保费系数。同时,将港口安全码、信用等级等作为保费影响因素,强化安全和信用管理与保费的关联,即安全等级和信用等级越高,保费越低。

据参与研发“甬港安”的保险公司介绍,“甬港安”首先扩大了受保障人员范围,由劳动合同员工扩大到劳动合同员工、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其次,“甬港安”提高了保障力度,将每次事故亡人赔偿限额提高至100万元,投保人享有累计最高6000万元的事故赔偿额度,同时扩大了保障范围、简化了理赔程序;此外,“甬港安”增加了事故预防服务,规定保险公司要从实际保费中提取不低于30%的费用用于事故预防服务。

据了解,为配合“甬港安”试点,宁波交通运输局还编制了全国首份“港口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规范”,明确了事故预防的服务内容、标准和相关要求,从制度上确保事故预防服务投入足、服务实、效果好。

(华体会平台自中国港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