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上下掀起深入学习《监察法实施条例》热潮

  • 发布时间:2021-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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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月中旬集团发布《监察法实施条例学习宣传工作方案》以来,截止10月底,集团陆续开展了7个批次集中宣讲。各港区、各版块公司纷纷在“学习强企日”、领导班子专题学习、支部学习等活动中积极深入开展再学习、再教育,迅速掀起学习《监察法实施条例》热潮。

大丰港区积极响应学习号召,机关全体、各子(控)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热点岗位工作人员累计近400人次参与宣讲听课。并依托学习强企、支部党日等活动深入组织内部再学习,通过印发宣传海报、宣传手册等方法,确保宣贯到每一名干部。

陆港集团领导班子专题开展集中学习,并组织全体员工及各子公司深入再学习,教育全体人员树牢法律底线、纪律红线、规则防线意识,为“50天大比武”活动,营造风清气正,敢于担当,守住底线的干事氛围。


(陆港班子学习会)

投资集团分别在本部和大丰片区开展《监察法实施条例》深入学习宣传活动,由集团领导班子成员领学,通过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投资集团表示,进一步提高全体人员对监察法规的认识,为凝心聚力做好当前生产经营工作,投身“50天大比武”活动,争创良好业绩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亭湖港)


(建湖港)


(阜宁港)


(投资集团大丰学习会场)


(航运(集装箱)集团)

航运(集装箱)集团在学习日组织集中学习,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政治站位、实际工作、道德操守三方面说明《监察法实施条例》与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密切关系。集团党总支表示,将进一步深入该条例的宣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廉洁文化融入企业生产经营、集装箱产业高质量发展各个环节。

《监察法实施条例》规定,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包括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集团上下通过一轮宣讲以及各港区、各版块公司广泛深入再学习、再教育,将法条与案例结合,掀起警示教育、以案说法热潮,进一步教育全体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筑牢法纪意识,严守法律底线,做干净担当、敬业奉献、合格称职的国家公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