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普法先行”专题法治宣传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法律知识问答

  • 发布时间:2022-05-16
  • 浏览数:3742

一、不配合隔离防控措施,擅自外出封控管控区的,有哪些法律后果?

(1)民事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根据不同的情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刑事责任。依照《刑法》有关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论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故意造成新冠病毒传播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对于居家隔离期间擅自离开封控管控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采取的防控、检疫、隔离等措施的,涉嫌妨害公务罪。

二、违反疫情防控规定,乱扔口罩、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用品的,有哪些法律后果?

(1)民事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刑事责任。根据《刑法》有关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疫情防控规定,随意处置含新冠病毒病原体的医疗防护用品、器材、医疗生活废物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涉嫌污染环境罪。

故意传播新冠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按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一百一十五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三、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的,有哪些法律后果?

(1)民事责任。编造、故意传播虚假疫情信息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2)行政责任。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刑事责任。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四、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有哪些法律后果?

(1)民事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的规定,依照不同情节,可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治安管理处罚。

(3)刑事责任。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五、出入有关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拒不配戴口罩、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或者拒绝配合身份登记的,有哪些法律后果?

(1)民事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上述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刑事责任。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六、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有哪些法律后果?

(1)民事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这是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行为,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刑事责任。这是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行为,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冠病毒传播的,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七、伪造核酸检测证明,逃避正常检查,有哪些法律后果?

(1)民事责任。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伪造假证明者如果身体健康而只是持伪造核酸检测报告证明的,可能面临治安管理处罚或其它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如果存在多次要求他人伪造核酸检测证明,违反疫情防控政策,逃避正常检查的行为,以及如果最终检测证明其是确诊患者、病原携带者,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危害公共安全,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通过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制作、售卖虚假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医院体检报告的,涉嫌构成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八、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囤积居奇需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根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2)刑事责任。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