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微课堂

  • 发布时间: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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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必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新《安全生产法》知识每日读

新《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条款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

新《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条款解读说明

1、参加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法定义务。新安全生产法保留了原规定,即“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2、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也简称为“安责险”,是指保险机构对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有关经济损失等予以赔偿,并且为投保的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事故预防服务的商业保险。“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首次被写进《安全生产法》后,新《安全生产法》又对其作出补充,将该款修改为“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属于国家规定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这不仅意味着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的变革,还将在安全生产领域进一步发挥保险机构的作用。

3、“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责险”已经从政策指引上升到法律规范的最高层面,安责险也成为高危行业领域的强制性商业保险,结合工伤保险这一强制性社会保险,新《安全生产法》旨在充分发挥保险力量,以市场机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不履行投保安责险的法律责任,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条款现实举例

巢湖市:全方位、多维度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全力构建重点行业安全风险防范机制

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在安全生产中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发挥保险机构在安全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处置中的作用,巢湖市大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全力构建重点行业安全风险防范机制,为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截至2022年2月18日,巢湖市共有124家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其中:非煤矿山企业5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含加油站)38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交通运输企业77家、民用爆炸物品企业2家和金属冶炼企业1家,合计缴纳保险费191.66万余元。

安责险制度本质姓“安”,从本质上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概率,践行“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的具体实践。今年以来,巢湖市以政策为导向,从广泛宣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入手,让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真正认识到安责险的优越性,按照“政策引导、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引导辖区重点行业企业规范做好安责险,各企业结合自身安全生产管理状况,自主选择实力强、信誉好的保险公司进行了投保。

在推进过程中,巢湖市还建立安责险信息共享机制,对保险机构和参保生产经营单位在参保过程中事故预防服务、规范投保、及时赔付、争议协调、奖惩落实等重点环节实行有效监管,动态掌握投保企业数、保费等情况。在相关产业扶持政策等方面,优先考虑推行安责险良好的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将安责险投保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诚信等级评定的必要条件,作为安全生产分类监管的重要参考。

三、安全专业术语天天学

1.安全生产理念: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

2.安全生产红线: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3.安全生产基本原则:坚持安全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监管,坚持源头防范,坚持系统治理。

4.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

5.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6.安全生产责任“五级”: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

7.安全生产“四不两直”工作制度: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8.安全生产“闭环管理”:就是从隐患排查、到隐患治理、再到治理完成后的验收和效果评估一整套完整工作,或者从检查、到责令整改、再到整改完成后的复查验收一整套完整工作。其宗旨是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落实。

9.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10.安全生产“一票否决”: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安全风险,以及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的,对所在单位和相关人员实施“一票否决”,即安全生产不合格,其他工作再优秀,本年度本单位及其单位一把手、分管副职、责任人员的任何工作也不能评先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