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微课堂

  • 发布时间:2022-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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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

开展安全检查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采用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暗查暗访。

二、新《安全生产法》知识每日读

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条款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条款解读说明

1、主要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从源头上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对于事故隐患没有采取措施或者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的,将依照本条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有两类,一是有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二是有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本条中如果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要求立即消除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消除了事故隐患,则不再予以以上处罚。

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现实举例

杭州对某电器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2022年3月22日,余杭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到杭州某电器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何某作为单位主要负责人未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且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经调查,杭州某电器有限公司未制定铝粉尘清扫制度,未对作业现场铝粉尘进行及时规范清理的行为属于《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规定的粉尘爆炸危险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且该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杭州某电器有限公司因此受到了余杭区应急管理局的行政处罚。

三、安全专业术语天天学

1.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2.两客一危车辆主要是指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

3.三级配电即总配、分配、开关箱三级,三级配电,逐级保护,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

4.施工现场十不准: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酒后不准进现场;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

5.“三合一”场所:是指生产、储存、经营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内的场所。这类场所可燃物多,没有严格的防火分隔,消防设施不健全,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

6.安全风险管理:通过识别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运用定性或定量的统计分析方法确定其风险严重程度,进而确定风险控制的优先顺序和风险控制措施,以达到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目标而采取的措施和规定。

7.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企业为了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在本年度或一定时期内根据需要而确定的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措施。

8.火灾发生的三要素是:助燃剂、可燃物和引火源。

9.三项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10.安全管理“九个到位”:领导责任到位、教育培训到位、安管人员到位、规章执行到位、技术技能到位、防范措施到位、检查力度到位、整改处罚到位、全员意识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