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贸规【2021】568号)要求,5月27日,盐城港大丰港区大宗农产品仓储物流项目二期工程和粮食码头散粮运输提升工程专项验收会议在盐城港港口公司顺利召开,大丰区发改委、财政局、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港区管委会、港口公司等相关领导和专家参加。
区发改委组织的验收组领导和专家现场考察了两个项目,详细听取了项目主体单位和参建单位工作总结报告。通过对两个项目进行充分质询、审阅材料等流程后,专家组认为该两个项目已完成国家批复投资计划建设的全部内容,部分指标甚至远超既定目标,各项标准规范符合工程项目验收的要求,一致同意通过验收,并对两个项目的建设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盐城港大丰港区大宗农产品仓储物流项目二期工程占地121.22亩,共建设12幢平房仓及配套设施,仓容25.8万吨。大丰港区粮食码头散粮运输提升工程是一条总长度为5049m,接卸流量达到1600吨/每小时的全密封气垫式输送系统设施。两个项目自开工以来,安全质量管理有序可控,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工程质量把控严格,做到了安全第一、质量为本。投入使用后,将彻底改变传统的汽车运输方式,大大提高生产作业效率,同时全面提升码头和粮储公司接卸、仓储能力。
下一步,盐城港港口公司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党委的部署要求,抢抓国家关于加快新基建发展的重大机遇,通过加快粮食接卸能力建设和集疏运体系建设,完善港口粮食接卸、中转和减载能力,持续发挥盐城港海河联运一体化优势,打造规模化中转基地,加速盐城港绿色、生态、智慧、平安、美丽“五新”港口建设,为深入打造农牧林产业特色港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