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航大厦项目跟踪审计及一审结算服务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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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港航大厦项目  已由  盐城市行政审批局    盐行审投资备〔20218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华体会平台(中国)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  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跟踪审计及一审结算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港航大厦项目跟踪审计及一审结算服务

2、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先锋街道境内(黄海西路南、小海路西)

3、项目概况:港航大厦项目总投资约9.7亿元,地上36层,地下3层,建筑高度约150米,总建筑面积约68400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4880 m2、地下建筑面积23520 m2(具体建设规模以规划审批通过内容为准)。其中地下部分为地下停车场、辅助和设备等用房,地上部分为门厅、商业、办公、酒店等用房。最终以正式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程规模进行调整的权利。

4、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5、招标控制价: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按照不高于《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规定的40%计取。

6、招标范围:港航大厦项目跟踪审计及一审结算服务,具体包括:

1)跟踪审计阶段:工程预算审核(含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审查、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包含且不限于:工程计量与计价、工程索赔管理、工程变更控制、工程进度款审核、材料询价等)。

2)一审阶段:依据招标文件、合同、工程施工图纸、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及洽商签证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工程量计算准确。对送审结算中的单价进行审核,依据工程合同的相关约定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认价文件,审核送审结算中工程单价、材料价格及设备价格等各类价格计取的合理性,确保结算价格准确合理。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招投标文件、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等审计资料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审计送审结算中相关事项的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通过对送审竣工结算的严格审计,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初审意见,同招标人沟通并同施工单位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形成三方定案成果文件,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做好结算审计相关配合工作。

7、质量要求: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国家、地方或行业规定的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须为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AAAA级及以上(以苏建价协〔20213号文公布为准)。

3、投标人提供自201711日以来(以工程结算审定单签发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造价达300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住宅、厂房、仓库除外)的造价咨询业绩(需同时包括全过程造价咨询及竣工结算审计)。(需提供合同和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金额均以工程竣工结算审定单为准)

4、拟派人员的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和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5、投标人须确保委托代理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78**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暂停期内的。

8、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9、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10、本次招标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723日至20217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签章文件形式发送。

3、招标文件费用:500/份,售后不退。

4、投标单位购买文件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否则购买招标文件将被拒绝。逾期未购买文件的,招标人将不再发放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叁万伍仟圆整  ,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评标办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华体会平台(中国)网站(/)上公布。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17301500分。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小海南路44号盐城国贸中心252522室。

3、投标文件递交份数:纸质递交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一份(以U盘形式承载)。

4、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控制进场人数,各投标单位可委派1名投标代表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招标文件)。凡投标人代表在递交文件时,不能出示身份证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代表须是本项目正式授权委托人,如不是正式授权委托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拒绝接受。)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体会平台(中国) 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小海南路44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38913

联系人: 周敏 联系人:吴天玮

电话:0515-81880094 电话:025-57026785-23713851709509

传真:/ 传真:025-84651110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xsira.gyre@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