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港大丰港区粮食码头5、6号泊位技术改造项目 环保“三同时”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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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盐城港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盐城港大丰港区粮食码头5、6号泊位技术改造项目环保“三同时”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盐城港大丰港区粮食码头5、6号泊位技术改造项目环保“三同时”;

⑵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⑶招标内容盐城港大丰港区粮食码头因原先设计中并不包含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需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该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相关手续。包含:《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本底、施工期、运行期监测调查和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处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三、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标段信息如下:

标段名称

招标内容

招标控制价

盐城港大丰港区粮食码头环保“三同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需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该项目的环保“三同时”相关手续。包含:《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竣工环保设施验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生态环境本底、施工期、运行期监测调查和海洋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的处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88万元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订立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人须在环境影响信用平台注册;

5)投标人须提供类似业绩;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报价文件):

1)报价单(加盖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环境影响信用平台注册证明(加盖公章)

5)其他材料(如:奖励、业绩证明等)。

上述材料确保与原件一致,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中标资格。请有投标意向的单位于2022年 6  8 日上午8:00点前将投标资料密封并邮寄至盐城市亭湖区小海路国贸中心25楼2522室李根,0515-81880094),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七、交货时间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提供每个阶段所需的资料后30天内完成各阶段报告的编制并提交评审;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延期,时间可相应顺延。

八、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签订乙方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通过专家评审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支付合同价的30%,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协助甲方取得主管部门批复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注:每次付款时收款人需提供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九、技术要求

提交的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协助甲方取得主管部门批复

十、组织评审: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进行评选,并确定1名中标单位。

十一、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盐城国贸中心25楼2522室

项目联系人:张澄            联系电话: 0515-83555833        

招标联系人:李根            联系电话: 0515-81880094

附件:报价文件(环保).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