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江苏盐城港航运集团有限公司 就盐城港大丰港区粮食码头5、6号泊位技术改造安全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盐城港大丰港区粮食码头5、6号泊位技术改造安全评价项目;
⑵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⑶招标内容:盐城港大丰港区粮食码头因原先设计中并不包含危险货物集装箱作业,为确保该项目顺利取得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需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该项目的安全“三同时”相关手续。包含:《安全评价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危险货物集装箱码头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以最终取得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为准。
三、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标段信息如下: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招标控制价 |
盐城港大丰港区粮食码头安全“三同时”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主管部门要求,需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该项目的安全“三同时”相关手续。包含:《安全评价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危险货物集装箱码头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以最终取得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为准。 |
43万元 |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具有订立合同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人须具有安全评价资质;
(5)投标人须提供类似业绩;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报价文件):
(1)报价单(加盖公章);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安全评价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其他材料(如:奖励、业绩证明等)。
上述材料确保与原件一致,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中标资格。请有投标意向的单位于2022年 6 月 8 日上午8:00点前将投标资料密封并邮寄至盐城市亭湖区小海路国贸中心25楼2522室(李根,0515-81880094),逾期递交的不予接受。
七、交货时间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提供每个阶段所需的资料后30天内完成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并提交评审;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延期,时间可相应顺延。
八、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合同签订后,乙方完成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通过专家评审并经甲方认可后,甲方支付合同价的30%,完成所有招标服务内容并协助甲方取得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辅证后支付合同金额的70%。注:每次付款时乙方需提供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九、技术要求
提交的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协助甲方取得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辅证。
十、组织评审:
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进行评选,并确定1名中标单位。
十一、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盐城港控股集团(/)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盐城国贸中心25楼2522室
项目联系人:张澄 联系电话: 0515-83555833
招标联系人:李根 联系电话: 0515-81880094
附件:报价文件(安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