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港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港口岸线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入贯彻国家、部省关于港口岸线利用管理相关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盘活存量港口岸线资源,切实提升港口岸线集约化利用水平。
江苏濒江临海,海江河湖兼备,长江和京杭运河两条国家水运主通道穿境而过,水运发展的资源条件得天独厚,港口货物吞吐量、万吨级以上泊位数、亿吨大港数等多项指标名列全国前茅,是全国水运大省。
港口岸线作为港口建设发展的依托,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龙头性资源。目前,江苏港口岸线资源利用效率、效益和集约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加快推进港口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保障优质产业项目落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是站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角度出发做出的战略举措。
《指导意见》提出,要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港口岸线资源整合,“腾笼换凤”推动港口岸线资源高效整合、集约利用,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切实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聚焦盘活、利用、监管、保障等方面全链条工作,《指导意见》确立了加快港口岸线资源整合的方向,明确了港口岸线综合利用重点,严格港口岸线资源监督管理,形成岸线综合利用协同合力,提出了四个方面十三项要求:加快港口岸线资源整合,包括整合效益低下的港口岸线、整合开发方式粗放的港口岸线、规范完备码头相关手续、盘活闲置废弃的港口岸线;提升港口岸线资源利用效能,包括优选项目释放盘活资源潜能、完善结构提高岸线利用效率、强化供给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把握重点服务区域高质量发展;严格港口岸线资源监督管理,包括加强港口岸线利用全过程监管、鼓励港口岸线利用机制创新;加强组织保障,包括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实施台账动态化管理、有序开展试点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