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同意在江苏盐城港大丰港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设立进境肉类、水果指定监管场地的批复》,标志着盐城港大丰港区进境肉类、水果综合型指定监管场地正式获批。该项目是海关总署自《海关指定监管场地管理规范》(海关总署212号令)发布后,着力打造的全国首个集约化综合指定监管场地示范项目,填补了江苏中部地区的空白。
近年来,盐城港主动策应地方经济发展需求,强化生产服务配套,着力推进特色口岸建设,提升对外开放能力水平,先后申请并获批九大指定监管场地中的5个,分别是进口木材、粮食、水果、动物(活牛)、肉类监管场地,将对盐城市实现多口岸直通、多品种运营、加速外贸经济和贸易物流产业稳步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优化口岸资源配置,降低物流成本,增强盐城港口岸辐射周边地市的影响力,做大口岸经济。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海关总署的批复,实际上是在盐城港大丰港区保税物流中心设立进境肉类、水果综合型指定监管场地,这就意味着,在一块监管场地上同时拥有水果和肉类两项资质,大大提升盐城港与周边港口单一指定监管场地相比的显著竞争优势,对盐城港打造“绿色生态、智慧便捷、安全高效”的环黄海经济圈枢纽港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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