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上午,市交通运输局综合执法支队港政大队带领安全专家,前往江苏中南汇石化仓储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执法检查,大丰区交通运输局港政执法大队相关同志参加。
9月27日,响水港区党总支书记、董事长葛曙光率领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港区,对重点部位、疫情防控和生产作业现场开展安全大检查。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条款内容: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具体目录由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对目录的制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予以淘汰。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为庆祝第四个中国农民丰收节,进一步关爱困难农民工,根据盐城港集团工会部署要求,9月24日,响水港区党总支书记、董事长葛曙光带队慰问困难职工,把公司的关怀与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条款内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近期,盐城港集团微信公众号推出新《安全生产法》每日解读栏目,大丰港区港口公司高度重视,各职能部门快速行动、迅速落实,广泛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关注微信公众号,并积极做好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的监督与管理,规范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程序,9月16日至24日,盐城港集团审计法务部会同审计事务所组成审计小组,对射阳港区2020年6月16日以来已招标未开工、已完工未结算和在建项目的各类手续进行了工程合规性检查。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喜迎祖国华诞,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讴歌党的丰功伟绩,根据盐城港集团党委部署要求,在盐城港投资发展集团董事长袁欣统一安排下,由投资发展集团党委副书记方海东带队,9月25日,投资发展集团在中共中央华中局旧址(泰山庙)组织开展“追寻历史文脉,传承铁军精神”主题活动,投资发展集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全体工作人员、集团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活动。
9月25日,中国共产党盐城市第八次代表大会在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共盐城市委员会和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通过关于七届市委报告的决议、关于市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后,在市行政中心人民大会堂胜利闭幕。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条款内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青年进一步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勇担时代使命,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和盐城港团委要求,9月23日上午,射阳港区组织开展“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主题团队日活动,港区机关、下属单位全体团员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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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条款内容: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近日,滨海港区董事长潘健带队深入生产一线,对滨海港开展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检查。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严肃财经纪律,近日,盐城港集团财经纪律检查组前往射阳港区,就港区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为积极贯彻盐城港集团党委党建工作“回头看”有关要求,近日,由大丰港区副总经理刘群牵头,港区党群工作部和各直属党组织党群工作负责人组成督查组,对港区各直属党组织党建工作展开工作调研和督查检查,推动港区党建工作高质量“向前走”。
中国共产党盐城市第八次代表大会,是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关键节点、“十四五”开局之年召开的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条款内容: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近日,经交通运输部批准,中国海事局发布《航区划分规则(2021)》(以下简称《规则》),规定了海上水域、内河水域和青海湖水域的的航区划分标准和程序,公布了已划分水域的航区等级,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近日,阜宁港区揽货小组前往山东钢铁集团日照钢铁有限公司驻阜宁办事处进行拜访。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今年以来,射阳港区紧盯疫情防控重点环节,抓好关键领域,落实落细疫情防控举措,织牢织密防疫防线,坚决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条款内容: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一轮圆月,寄托思念。这个中秋,有人踏上归途,有人坚守岗位,有人逆行抗疫……中秋是丰收、是团圆,更是奉献。
在中秋、国庆“双节”到来之际,9月19日下午,射阳港区举办了“庆中秋、迎国庆”职工趣味健身比赛活动,港区领导班子、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以及下属单位没有生产作业任务的员工参加活动。
9月18日,盐城港大丰港区开展九月第三周党史学习教育暨“学习强企”统一活动日活动。大丰港区副董事长、港口公司执行董事袁欣出席并讲话,大丰港区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缪存美主持。大丰港区领导班子、机关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条款内容: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仍严峻复杂。射阳港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各层各级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以最高标准、最严措施、最快行动建立健全防控体系,织牢织密“外防输入”防线,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条款内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部门对其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指示精神和要求,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9月17日上午,盐城港响水港区召开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响水港区党总支书记、董事长葛曙光出席会议并讲话。港区班子成员、本部中层以上人员以及各子(控)公司相关负责同志参会。
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条款内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